8月23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关于确定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典型案例的通知》,总院“钢渣热闷技术的专利运用”入选典型案例。
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典型案例,是国家知识产权局为充分发挥国家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引领带动作用、探索运用知识产权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支撑产业高质量发展而进行的重要工作部署,全国仅40件案例入选。总院“钢渣热闷技术的专利运用”入选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典型案例名单,进一步彰显了总院在钢渣热闷技术领域的领先地位和雄厚实力。
自1992年起,总院精深专研钢渣处理及利用技术,自主研发钢渣热闷及利用技术,现已经四次迭代升级,首次研发“熔融钢渣辊压破碎处理工艺及技术”,世界首创“熔融钢渣高效罐式有压热闷处理技术与关键装备”,开发出“钢渣高效处理成套工艺及装备”,与钢渣磁选工艺技术、钢渣粉磨工艺技术等资源化利用相结合,已形成一整套钢渣资源化利用体系,极大提升了我国在钢渣处理领域的国际竞争力,推动了钢渣高附加值利用的进程,具有巨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目前,该技术成果已广泛应用于宝武集团、鞍钢、首钢、河钢、沙钢、建龙、越南河静、马来西亚联合钢铁等国内外大型钢铁企业,国内市场占有率达到90%以上。
总院将在“碳达峰、碳中和”战略目标驱动下,深耕工业环境保护领域,加大自主研发力度,不断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及时开展示范应用和科技成果转化,充分发挥央企引领作用,助力钢铁行业降低碳排放,推动行业实现高质量发展,为国家实现“双碳”战略目标和“绿水青山中国梦”提供强大技术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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