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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木结构古建筑保护准则》召开启动会
发布时间:2021年05月18日 作者:白晓彬 来源:检测中心

5月13日,山西省文物局文物保护标准体系建设培育项目《山西木结构古建筑保护准则》(以下简称《准则》)编制组成立暨第一次工作会议在太原市召开。

《准则》的主管部门为山西省文物局,主编单位为总院和山西省古建筑与彩塑壁画保护研究院,参编单位包括山西省文博集团有限公司、北京交通大学、太原理工大学、太原市双塔博物馆及太原市文物考古研究所。

会议由总院检测中心副主任张文革主持,检测中心白晓彬汇报了《准则》编制的背景意义,编制原则、工作基础、技术内容、任务分工及进度安排等。随后,与会专家就规范框架、关键技术内容、编制单位任务分工等内容进行了深入讨论,对未来《准则》编制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编制组将根据各位专家提出的意见积极开展下一步编制工作,确保《准则》的先进性、可靠性和实用性。

山西是我国的文物大省,《准则》将在《中国文物古迹保护准则》的基础上,结合山西本地木结构古建筑的特点,充分吸收近些年来山西木结构古建筑保护理论和实践的成果,在价值认知、预防性保护原则、保护措施、合理利用等方面进行编制,使其更具有针对性、前瞻性、指导性和权威性。

制定《准则》旨在构建山西木结构古建筑从价值认知到保护原则,再到保护实践的完整体系,是对山西木结构古建筑保护理论与实践发展的科学分析与总结。能够为下一阶段山西木结构古建筑的保护工作提供理论指导,促进其保护水平的提升。本《准则》的编制完善了山西省文物保护的标准体系,并能提升总院在古建筑领域的话语权,提高总院的社会影响力,为人类文化遗产保护事业的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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