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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灾后工程结构鉴定标准》T/CECS 252完成修订报批工作
发布时间:2019年06月14日 作者:幸坤涛 来源:检测中心

6月12日,由总院主编的中国工程建设协会标准《火灾后工程结构鉴定标准》T/CECS 252已完成修订工作并提交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建筑物鉴定与加固专业委员会报批。

《火灾后工程结构鉴定标准》T/CECS 252修订后共有7章、9个附录。主要内容是:总则、术语和符号、基本规定、调查和检测、火灾后结构分析与构件校核、火灾后结构构件鉴定评级和鉴定报告及有关的附录。修订后的《火灾后工程结构鉴定标准》T/CECS 252扩大了适用范围,丰富了火灾后工程结构鉴定评估体系,提出了火灾后鉴定评估关键参数,实现了材料、构件、结构的量化评价。技术内容更加系统、科学合理、突出了火灾后工程结构鉴定的特点,适应了火灾后工程鉴定的发展需求,技术先进、内容丰富、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强,总体上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其中火灾后结构过火温度表观量化确定方法、火灾后材料性能退化量化评定以及火灾后结构效应分析方法等成果达到国际领先水平。

《火灾后工程结构鉴定标准》T/CECS 252的修订可以挽救一大批受灾房屋,支撑灾后工程结构的安全使用和加固维修改造,保障维修资金的合理使用,具有明显的社会和经济效益,为灾后工程结构的合理处置提供了技术依据。

《火灾后工程结构鉴定标准》是我国工程结构诊治领域不可缺少的标准之一,此次修订大幅提升了火灾后工程结构的检测鉴定水平,也将进一步巩固总院在火灾后工程结构鉴定领域的领先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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