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6日,由总院、环保事业部作为主编单位修订的行业标准《钢渣混合料路面基层施工技术规程》修订事宜研讨会在北京召开,由冶金工业信息标准研究院主持。
会上,标准编制小组对标准的修订方案进行了详细的介绍,与参会专家、代表共同研究讨论并确定了标准修订框架,同时明确了试验验证单位及相关注意事项。
此次修订工作已列入工信部、国标委标准制修订计划,《钢渣混合料路面基层施工技术规程》发布于2009年,但规程中仅规定了钢渣集料的体积安定性,并未规定作为产品的钢渣混合料体积安定性。鉴于生产企业在生产钢渣混合料时,往往根据原料的具体特点适当添加其他原料,如粉煤灰、砂石料、矿渣粉等,需对作为产品的钢渣混合料的体积安定性进行检测和评价,因此修订完善2009年发布的《钢渣混合料路面基层施工技术规程》显得尤为重要。
总院承接《钢渣混合料路面基层施工技术规程》修订工作,是工信部、国标委对总院多年来在钢渣利用领域取得工作成绩的认可,环保事业部作为标准修订具体实施单位,将积极推进该项规程修订的各项工作,确保按时完成修订任务。
马钢(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宝钢技术中心、济钢集团国际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武汉科技大学、浙江哈斯科节能技术有限公司等12家单位的28位专家、代表参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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